在学校出了命案子以后,对我们的管理更加变态了。是一个热爱自由的人,就是不习惯被束缚的,学校为了不出风头,只好压迫我们这些底层的老百姓。
首先是夜归查房问题。过了11点不回宿舍就要登记名单并且通知年级主任,这是什么道理?大学生大部分人都是成年人了,一个成年人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还要学校搞几条校规出来约束吗?把我们当娃娃看吗?应该没有那么“年幼”无知吧?
其次,大力约束班级野外活动。不可以擅自到江河游泳,所谓擅自就是没有得到学校有关负责人的批准。不得在野外进行野炊以及与此类相似的活动。出事了怎么办呢?班级所有党员,预备党员,班干部一条绳绑了。据我的观察,以上人员占班级人数比例不下1/3,可见手段高明。关系到1/3的人的前途问题,谁敢搞活动?领头羊不敢领头了,小罗罗自己谁会主动组织?由此班级的活动大大减少。班级活动的减少会导致一个班集体的凝聚力逐渐下降,有可能成为一盘散沙,这样的班级体应该没有多少人喜欢。
试问一下,路过的大虾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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