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江边社区版主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节 版主的申请与任期
1. 申请版主者必须是本站的合法用户,并且满足下列条件:
(1) 上站物理时间超过1个星期(此期限为暂定)。
(2) 申请前没有违反站规或受到任何全站性的处罚(包括警告与撤职),没有受到封禁申请版面发文权限的处罚。
(3)至少在欲申请版块发文2篇原创文章或一篇被标记为置顶或精华的文章.
(4)平均每日回帖数不少于10条。
(5)若由于特殊原因,未能满足申请条件的第1条,请向版主管理员说明情况,经版主管理员同意后方可申请
(6)提交申请文,申请文格式如下(申请文填写不完全的申请为无效申请,将不予受理):
*文章标题:(用户ID)申请(版块名称)版版主(或版副)
*申请文内容(带*号为必填项,其他选填):
1) *用户ID:
2) *申请版块:
3) *申请人真实姓名:
4) *学号:
5) *性别:
6) *联系方式: a) QQ:b) 电话:c) 邮箱:
7)*特长或管理该版的优势:
8)*日平均上网时间:
9) *对拟申请版块发展的设想:
10) *申请动机:
11) 推荐人:
12) 你认为你自己发的一个最好的主题:
13) 你最欣赏论坛中哪个帖:
14) 论坛经历(即之前经常去逛何论坛,有否任过何论坛版主或管理员):
15) 其他:
( 站务对申请人个人信息保密)
2. 版主申请请发送申请文至 邮箱admin@huaclub.cn或 atux@huaclub.cn(若联系方式有变动,以本细则最新更新为准)。站务自收到申请后一周内对申请人作出答复。
3. 版主申请必须使用真实的个人资料,管理员负责核对申请人资料的真实性。如果经审核证明资料不实,不予受理该申请。
4. 申请人资料经总版主核实,并经论坛管理员及相关现任版主讨论通过后予以试用,试用期为一周(暂定)。在此期间分区版主或管理员指导并考察新任版主工作,新任版主接受所有会员的监督,对不胜任版主工作的新任版主进行劝退。有违规行为的新任版主立即取消版主资格。
5. 至试用期满,申请人各项要求合格者,经管理员讨论通过正式聘为本社区版主,颁发版主勋章。
6. 版主在任期内有明显违规行为的,管理员视情节严重程度可对其作出警告甚至撤职处理。
7. 版主任期暂定为六个月(自正式上任之日算起),任期结束可申请续任。
8. 任期内成绩优秀的版主,任期届满时可以提出申请,保留部分特殊权限。
9. 版主可以申请辞职;管理员对版主辞职申请及时受理,版主管理员应当在获知申请之日起七天内给予回复;自批准日起版主权限及有关特殊权限立即收回;在版主管理员批准辞职前,版主可以收回申请;对之前于社区作出过突出贡献的版主,站务在社区发表公告予以表彰;
10. 版主辞职前,可推荐继任版主人选。如果版主没有推荐继任人选,由版主管理员提拔副版主为版主,或另任新版主。
第二节 版主的权利、义务和工作
1. 版主应推动该版面的讨论风气,并尽可能经常发表与该版内容有关的主题或回答会员的问题,版主有责任依据开版宗旨确立并保持该讨论区的风格和主题。
2. 版主应定期收集该版的精华文章和相关的常问问题的解答。对于未通过身份认证的用户,发文需经过版主审核。版主应严格审核,及时删除涉及不当政治言论、明显造谣、含不雅文字、黄色、与该版内容无关、具人身攻击等的文章。版主应注意用语文明,不得使用不雅或粗俗的语言发文。
3. 版主因个人原因连续长时间不能上网管理其版块的,须及时向管理员请假,由管理员指定人员暂时代理该版块。对不经请假擅自离职的版主予以相应处分。
4. 版主可根据各版的实际情况,依据站规和相应的版面管理规定制定本版的版规。会员可参与版规的讨论及建议,站务履行对具体版块版规的监督和修改的职责和义务。版规制定后,版主必须按照版规行事,否则视为滥用权限,记为版主警告。如果版主有特殊原因不能执行版规,则必须发信给该区主管与版主管理员说明情况。
5. 版规只适用于该版,对所有用户在该版的活动都有效。新任版主不得擅自推翻经站务组通过的版规,但可向站务组提出修订申请。版规修订时,版主应先在本版发布征求意见稿。版规原则上不能与站规相矛盾。
6. 版主应保持管理者中立的立场,不应以学术性、技术性,主观性问题的岐见而封禁用户的相关权限。
7. 每个版块每四周(即一个月)必须至少整理一次版面,由该版版主负责,多个版主的版内做好分工。临时性版面的版主卸任前应整理好版面,如果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做到,需通知上一级分区版主。
8. 版主有参与社区事务讨论、建议的权力和义务;有参与社区团体活动或周年庆活动的权力。
9. 管理员可以协调版主对版面进行管理,并且有权在必要的时候直接介入版面的管理。管理员对版面上发生的违反站规和各项管理办法的行为做出相应处理后,将写信或者用其他方式通知版主处理原因和措施。版主在线时,管理员将尽量请版主进行处理。对于存在不同意见的事项,可由管理团队讨论进行裁决。
10. 版主要定期接受版主评估。版主评估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第三节 版主考评和奖惩
1. 版主管理员将对各版版主进行定期考察,对版主的工作做出评价。对于失职的版主进行警告乃至免职的处罚。对于工作成绩优异的版主进行一定的奖励。
2. 未能及时处理版块内相关违规问题,经查实属个人人为行为的版主,站务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3. 版主未能很好地履行版主职责,整理版面,维持版面讨论秩序,视为失职,给予版主警告。如果版主未经请假连续一周不上站,视为失职,作撤职处理。
4. 对于版主的明显不公正行为、滥用职权、用版主权限对站友开玩笑以及对站友进行人身攻击、辱骂、打击报复的,一经举报、投诉或发现,视为失职,给予严重警告;情节严重者撤除版主职务。版主积极参与版上争吵,且有不文明语言,视为失职,作撤职处理。
5. 对于除涉及第4条外的版主所进行的且经认定情况属实的错误封人、删文情况,视为版主疏忽。版主累计疏忽三次记一次版主警告。
6. 同一版块的版主应保持联系,经常沟通,共同讨论版块相关事宜。不同版块版主之间不得相互攻击破坏和谐气氛。提倡版块之间的良性竞争,比人气,比内容,比原创,比精华,共同建设百家争鸣的花江社区。
7. 版主不得将帐号转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撤除所有版主职务。
8. 版主所在职的同一版内获两次警告,均免除该版职务;版主获两次严重警告或三次警告,视为严重失职,撤除该ID所有的版主职务。
9. 凡涉及以上条例而被撤职的版主,经站务组确认事情属实者,将在免去该ID的版主职务的同时,取消其版主权限及其所有的特殊权限。表发布处理公告。
10. 版主对处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向站务主管提出申诉。讨论组应当在三天内进行讨论,并作出维持处罚或减免处罚的决定。申诉应在[版务举报与投诉]版发表,讨论组的决定应在[论坛公告与建议]版上发表。
11. 如果站友认为版主不能胜任,可以在[版务举报与投诉]版发文列举出证据。由站务相关人员及时受理,站务在三天内公布受理结果。若经查实同一站友屡次无故举报或投诉不属实者,则视为该站友恶意举报,站务有权对恶意举报者进行相应处理。
第四节 附则
1. 本管理办法中的“版主”非经特别说明,均包括正版主和副版主。
2. 版主的任免和奖罚由版主管理员执行,其他同级版主无权受理。
3. 关于假期中版主的职责规定令行安排。
4. 本条例解释权归花江边社区站务组所有,自公布实施之日起生效。
5. 本条例为暂行条例,花江边社区站务组保留对本条例的修改权。
花江边社区
2008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