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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天枰MM
由于桂林电子工业学院尧山校区建设指挥部原指挥长赵永华(副厅级)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当时的桂林电子工业学院(现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校长谭永红负有重大领导责任,犯有玩忽职守罪,而被开除一切党内外职务,因而校长和兼党委副书记一职均被停止.
相关背景:http://www.gxjjw.gov.cn/article/2009/0104/article_26608.html
桂林电子工业学院尧山校区建设指挥部原指挥长赵永华受贿百万被判无期徒刑
2009-01-04 10:03:17 作者:贝思坤 陆铭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浏览次数:5251
本网讯 2008年12月24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桂林电子工业学院尧山校区建设指挥部原指挥长赵永华(副厅级)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今年55岁的赵永华,是陕西省周至县人。2007年4月30日,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2008年5月6日,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赵永华在2004年2月至2006年10月期间,涉嫌利用担任指挥长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19万元。涉嫌国有事业人员滥用职权罪,隐瞒设计单位没有资质的重大事实,导致耗资800万元的尧山校区29万平方米房屋建筑和校区景观设计,因设计单位不具有设计资质,使其中的12.4万平方米的建筑图纸无法使用,另已完工的15万多平方米的项目无法在预期内通过验收投入使用,桂电为此支付398.6293万元的审图费及加固设计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决,赵永华因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犯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赵永华犯罪所得赃款人民币114万元予以追缴。 |